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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校区关于本科生2017-2018(2)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点击次数:

校区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7-2018(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1.各学院请根据期末考试安排表中标注的信息,安排监考。期末考试禁止研究生监考。

2.考生须携带好新版学生证,考试所需用具,认真考试,严格遵循《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纪律规范》。

3.监考老师须认真负责,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达到考场,主监考负责领取试卷,取卷地点详见附件2,副监考书写板书(板书格式详见附件3),并让学生按照黑板的学号顺序就坐,严格遵循《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监考,收取试卷时请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吉林大学南岭校区考试交卷签名表》,此表与试卷一同归档。

4.希望各学院安排好考试日程,做好考前动员和监考培训、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等工作。

5.各学院于2018年6月7日前,将监考安排、学院巡考安排交到东区教务办(guohz@jlu.edu.cn)。

6.巡考教师可到逸夫楼B319临时休息,休息室每天7:30-18:00时开放。

7.如有问题,请至南岭校区逸夫楼A908(1)室进行咨询。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东区教务办公室

                      2018年5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