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7-2018(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周所有考试科目的主、副监考教师,均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保证每个自然班级有两位监考教师,重修教室监考安排请参照学校规定的具体要求。期末考试禁止研究生监考。
2.考生须携带好新版学生证,考试所需用具,认真考试,严格遵循《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纪律规范》。
3.监考老师须认真负责,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达到考场,主监考负责领取试卷,取卷地点详见附件2,副监考书写板书(板书格式详见附件3),并让学生按照黑板的学号顺序就坐,严格遵循《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监考。
4.希望各学院安排好考试日程,做好考前动员和监考培训、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等工作。
5.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将监考安排、学院巡考安排交到东区教务办(guohz@jlu.edu.cn)。
6.巡考教师可到逸夫楼A304临时休息,休息室每天7:30-18:00时开放。
7.如有问题,请至南岭校区逸夫楼A908(1)室进行咨询。
附件:
附件1:考试安排
附件2:取卷地点
附件3:板书格式
东区教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