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6-2017(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1. 考试周所有考试科目的主、副监考教师,均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保证每个自然班级有两位监考教师,重修教室监考安排请参照具体要求。期末考试禁止研究生监考。
2. 考生须携带好新版学生证,考试所需用具,认真考试,严格遵循《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纪律规范》。
3. 监考老师须认真负责,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达到考场,主监考负责领取试卷,取卷地点详见附件2,副监考书写板书(板书格式详见附件3),并让学生按照黑板的学号顺序就坐,严格遵循《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监考。
4. 希望各学院安排好考试日程,做好考前动员工作。
5. 各学院于6月22日前,将监考安排、学院巡考安排交到教务办(guohz@jlu.edu.cn)。
6. 如有问题,请至南岭校区逸夫楼A908(1)室进行咨询。
附件:
东区教务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