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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简报(一)

发布时间:2021-01-06  点击次数:

2020年12月23日,学校召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及考风教育布置视频会,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作出布置和要求。各学院根据学校“错峰离校”的原则,统筹规划,对提前结课的课程,酌情进行了相应考试的调整。2020年12月19日随着《军事理论》的开考,全校公共课期末考试拉开序幕。在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共同努力下,目前期末考试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

一、考试总体情况和好的方面

1.学院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期末考试工作有序进行。今年学校前所未有地重视期末考试和考风教育,各学院也高度重视,狠抓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和考风考纪。特别是:第三临床医学院在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布置视频会当天,学院党政主官都对考试工作提出要求,学院还另外专门召开了学院考试工作布置及考风教育动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在202012月26日《形势与政策I》考试过程中,率先垂范,认真组织,党政领导深入考场巡视。前期考试中,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科学学院、第二临床医院、动物医学学院等学院领导也到考场巡考。

各校区教务办、学工办,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主管学生副书记、辅导员各司其责,通力合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分工,特别是和平校区坚持校区考务统一和规范化管理,保证了考试工作平安有序进行。

2.新一届教育教学督导专家全程督导,为期末考试保驾护航。新聘任的40多位教育教学督导专家深入六个校区,开展全员巡检监督,对学生、老师在考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提醒和处理;尤其人文学部、社科学部督导专家逢考必巡,对考试安排、考场管理、人员配备、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在督导专家们的努力下,全校各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有了进一步好转和提升。

3.创新工作思路,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教务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希校长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做出明确指示和要求,采购了“手机信号屏蔽仪”“手机收纳袋”,修定了《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23号),重申了《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纪律规范》(校教字〔2016〕83号)《吉林大学监考人员守则》《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考场规则》,从思想上、政策上、操作上进一步规范了考试管理工作。

4.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学生工作部成立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管理专项工作组,分学部(校区)落实考风考纪教育管理及巡考检查工作,从考前教育和警示提醒、考场管理与巡考、学生学业指导和学生心理疏导等方面着手,举办了9期本科学生学业启航项目课程咨询答疑活动,夯实学生知识基础,提升学生学习能力,整肃了考风考纪。

5.严把防疫关口,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卫生清扫,保障学生考试环境。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不分昼夜,坚守平凡的工作岗位,开关教室、整理桌椅、借还“手机信号屏蔽仪”、保障水电运行、增加清扫频次、严格执行防疫要求,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考试环境和安全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及有关要求

各学院能够按照学校会议和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期末考试,但截止1月4日晚,在巡考中,发现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

1.存在监考教师迟到现象。本次巡考发现有的监考教师未能按要求时间提前到场,甚至有监考迟到的情况。考古学院1名监考教师在20211月4日18:00-20:00三教三阶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中迟到,构成教学事故,教务处和考古学院对监考迟到的考场在第一时间采取了补救措施,学院对责任人将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日,18:00-20:0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中,机械学院1名监考教师因堵车,未及时赶到考场,由学院进行相应处理

2.存在考场内监考教师浏览手机及考场外聊天现象。学校三番五次强调监考期间不得浏览手机,但巡考发现:2020年12月26日生命科学学院三教2阶的2名监考教师看手机,文学院三教2阶1名监考教师看手机,法学院三教8阶1名监考教师看手机,经济学院三教1阶1名监考教师看手机2021年1月4日,物理学院经信D305的2名监考教师看手机交通学院逸夫楼3楼B区的2名监考教师考场外聊天要求相关学院在院内开会再次强调监考纪律,给予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3.存在未使用“手机信号屏蔽仪”现象。本次考试明确要求,各考场必须使用手机屏蔽仪,以防通讯工具作弊,但巡考发现,有的考场未按要求使用手机屏蔽仪。

4.存在手机未集中存放现象。在部分学院自己主动配置考场手机存放袋的基础上,教务处为未配备考场手机存放袋学院,统一购置了考场手机收纳袋。但巡考发现,有的学院仍未安排学生使用“手机收纳袋”集中存放,存在学生可能利用手机作弊的隐患。


三、重申监考工作有关要求

1.监考人员要强化监考的责任意识。学院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是全院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的教学应尽责任和义务,全体人员要积极支持监考工作,自觉服从学院的监考安排,监考安排困难的学院,必要的话可通过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下达监考任务;监考教师要正确对待监考工作,把监考视为本职工作的一部分,严肃认真,切实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2.监考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试卷、草纸及考试备品进入考场;公布考场座次图,认真组织学生彻底清理考场,要求学生除必要文具外,将手机、笔袋(文具盒)、教材、笔记、书报、纸张等所有物品放在远离学生的指定位置。在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并做好考试前试卷分发准备工作。对未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场的监考教师予以提醒谈话,对开考时未到考场的监考教师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3.主副监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主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负总责,副监考教师要积极配合,主监考负责试卷的领取和回送、副监考教师负责考场备品的准备,主副考教师在考试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巡回监考。

4.严禁监考人员考试期间浏览手机。要求监考人员监考时将手机关机或设置成静音状态;须作为计时使用的,请将手机静音放置讲台;使用手机联系考务业务的,须到考场外使用;对监考期间浏览手机的行为,视为监考失职和不作为。

5. 考试期间必须使用手机信号屏蔽仪。除特殊要求外,所有考试必须使用“手机信号屏蔽仪”,在主监考负责领取试卷时,副监考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工作证到考场所在教学楼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领取“手机信号屏蔽仪”;监考不使用屏蔽仪的视为工作疏漏。

6.考试期间要用“手机收纳袋”集中存放学生手机。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场“手机收纳袋”的配置和发放工作。未配置手机收纳袋的,由学生所在教学办负责;学生手机未集中存放的,视为工作疏漏,由监考人员负责。

7.其他监考要求及强化巡考工作。对监考人员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监考人员守则》规定执行。巡考工作要充分发挥督导专家和学院领导的巡查作用,巡考工作重点督查考试组织规范性和监考人员履职情况,通过考风教育和监考、巡考的共同努力,切实促进我校考风考纪进一步提升。



2021年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