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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简报(二)

发布时间:2015-06-30  点击次数:

为保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并统筹安排各校区的教学实习进度,本学期第十六周教学周星期六、星期日(6月27日—28日)进行了本科生部分公共基础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情况通报如下:

一、按照学校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安排,6月27日上午9:00—11:00全校统一进行《大学外语II、III》课程考试。当日上午8:30左右,中心校区经济信息教学楼突发停电,如不及时送电外语考试的听力部分将大面积受影响。经教务处反映,后勤服务集团及时与市供电局沟通,公共外语教育学院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启动紧急预案。经抢修,经济信息教学楼在上午9:00考试开始时恢复供电,期末外语考试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各相关教学单位对本学期期末考试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均能在考前按照期末考试工作会议的要求,针对各年级学生开展相应的学风、道德宣讲教育和期末考前动员活动。考试过程中,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及巡考小组都能到考场一线进行检查和巡查。

二、学校巡视组在巡考过程中发现,良好的考试氛围中也存在着个别不和谐的现象。

1、学校个别公共课考试重修考场正副监考派出单位不明确,个别重修考场监考人力不足。6月27日下午15:30-17:30逸夫四阶进行的《基础物理学》重修考试考场,出现正副监考未派情况。

按照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相关要求,现将公共基础课程重修考场监考人员配备标准重申如下:公共基础课程重修考场正、副监考教师由开课单位派出,如果开课单位教师确实人力不足,上报教务处并由各学生所在学院协助解决。

2、公共基础课考场正、副监考教师职责需进一步明晰,个别公共基础课考场正、副监考教师都未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

按照《吉林大学监考人员守则》规定,监考教师在考试前需严肃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考试时间结束,宣布停止答卷,收好试卷后,主考教师带回评卷,将《考场记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交回学院(中心),并报告考试情况。

3、检查中发现个别学院监考教师态度不端正,出现监考未到现象。如:6月27日上午9:00-11:00《大学外语II、III》考试,三教语音室D商学院《大学英语BIII》考试考场,副监考未到;三教语音室E法学院、行政学院《大学英语BIII》考试考场,副监考未到。

个别考场出现监考教师迟到现象。如:6月27日上午9:00-11:00《大学外语II、III》考试,三教十阶新闻与传播学院《大学英语BII》考试考场,副监考迟到十分钟左右;三教十四阶生命科学学院《大学英语BII》考试考场,副监考迟到七分钟。

另外在监考过程中,有个别考场监考教师长时间玩手机,聚堆聊天或者长时间坐着不巡视。

4、个别学生存在侥幸心理,在考试中违纪舞弊。

5、个别重修考场学生未经选课参加考试造成考场试卷不足。6月27日下午15:30-17:30逸夫四阶进行的《基础物理学》重修考试考场,部分重修学生未经选课即进行考试,造成考场试卷严重不足,考场秩序混乱。现将公共课重修学生考试要求重申如下:学生必须在选课系统内选课,并在期末考试时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未在选课系统内选课的学生不能参加重修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各相关教学单位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做好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动员。明确监考职责,要求监考人员按时到达考场,做到监考过程中走动监考,不离岗、不闲谈、不吸烟、不看书报、不开通讯设备、不做任何影响考试的事情。

三、学生违纪舞弊行为(2015年6月25日—2015年6月29日)通报

以下十名同学的行为构成考试作弊

1.2015年6月25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级学生彭树扬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考试中,携带手机抄袭。

2.2015年6月27日体育学院2014级学生李浩男在《大学英语BII》考试中携带手机,内有与考试相关内容。

3. 2015年6月27日体育学院2014级学生朱鸿伯在《大学英语BII》考试中携带手机,内有与考试相关内容。

4.2015年6月27日体育学院2014级学生刘浩在《大学英语BII》考试中携带手机,内有与考试相关内容。

5.2015年6月27日艺术学院2014级学生赵秋爽在《大学英语BII》考试中携带手机,内有与考试相关内容。

6.2015年6月27日艺术学院2014级学生孟鑫在《大学英语BII》考试中使用手机。

7.2015年6月27日艺术学院2014级学生张曼在《大学英语BII》考试中使用手机。

8.2015年6月27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级学生李文博在《基础物理学》考试中携带手机。

9.2015年6月28日软件学院2012级学生张为盛在《军事理论》考试中利用手机作弊。

10.2015年6月29日通信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谭瑞在《现代交换原理》考试中携带手机,内有与考试相关内容。

以下六名同学的行为构成考试违纪

1. 2015年6月25日通信工程学院2014级学生范伟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考试中携带小条。

2.2015年6月26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2级学生刘世民在《控制与应用实验》考试中携带小条。

3.2015年6月27日体育学院2014级学生张芙嘉在《大学英语BII》考试中夹带纸条。

4.2015年6月28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级学生李昊远在《军事理论》考试中携带小条。

5.2015年6月29日通信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孙道禹在《现代交换原理》考试中携带小条。

6.2015年6月29日通信工程学院2012级学生毛通在《现代交换原理》考试中携带小条。

为了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各教学单位继续加强考试工作规范管理,务必将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做细做好。对于巡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学院积极整改,切实抓好学生考风考纪,认真完成余下的期末考试任务。

教务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