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7】177号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要求,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经严格审查后,可允许转专业:
(一) 符合学校招生政策,高考成绩特别优秀,获吉林大学新生入学奖学金者;
(二) 按照学校特殊专业在校生选拔计划,达到相关选拔要求者;(三) 经学校统一组织考试选拔转专业相关专业录取者;
(四)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由学校组织统一进行专业调整者;
(五) 学生在某专业领域确有某些突出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业务专长者;
(六) 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适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学籍变动工作的要求以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精神,现将本学期875名同学调整专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打电话:85166427。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考试选拔转专业录取名单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变动(转专业)名单
3、动物医学16级创新人才试验班人员名单
教 务 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