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08 点击次数:
校教字[2016]93号
校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件精神,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学校制定了《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
教务处
2016年9月30日
附件
转发范围: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