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30 点击次数:
校教字〔2016〕102号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要求,适应全面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行与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教学管理模式,现将《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