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原站未使用资料 > 质量保障 > 质量监控 > 正文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简报(二)

发布时间:2015-01-07  点击次数:

我校自2015年1月5日起进入本科生期末考试周,目前期末考试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总体看来,考试工作运行良好,考试安排、考场管理、人员配备等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严谨细致,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情况较往年有很大的进步。

一、各相关单位重视,考风较以往明显进步。

1.各相关教学单位对本次考试工作也都给予了充分重视,能在考前按照学校的要求,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考前动员和培训工作,并针对各年级学生开展相应的学风、道德宣讲教育和期末考前动员活动,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 为给学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1月4日晚教务处组织学生协理员会同后勤服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对各校区放置在教学楼公用教室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考场清理干净,监考教师认真负责。多数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教学秘书、辅导员能在考试过程中到各考场进行巡视。

二、考试过程中发现一些常规性问题依然存在:

1.个别监考教师工作不到位。

巡视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个别学生考试作弊。

(1)2015年1月5日萃文楼515教室艺术学院2012级《曲式A、B》考试中,校级巡考人员发现一名学生抄小条,监考教师于洪晨、任巍。

(2)2015年1月5日萃文楼523教室艺术学院2011级的《艺术概论》考试中,校级巡考人员发现两名学生夹带小条,实施作弊,监考教师铁娆娆、林琳。

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对学生的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会纵容学生的违纪行为发生,也破坏了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希望各教学单位再次向全体师生强调考场纪律,明确监考责任,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

2.个别考场清理不干净,手机、书等物品放在身上或桌内。

2015年1月7日逸夫教学楼117物理学院2011级《计算物理》考试中,校级巡考人员发现有学生带手机、兜内有小条等。

2015年1月7日逸夫教学楼一阶金融学院2013级《宏观经济学》考试中,校级巡考人员发现有学生身上带手机。

2015年1月7日逸夫教学楼417电子学院2014级《人体解剖生理学》考试中,校级巡考人员发现一考生将书放在旁边的桌堂。

3.一些学生对待考试的态度不端正,存有投机取巧、侥幸的心理。希望各教学单位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监考人员在考前宣读《吉林大学考场规则》,对考试期间发生的违纪作弊等行为不姑息、不放纵。

4.部分考场学生未出示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三、学生违纪舞弊行为通报(2014年9月20日—2015年1月5日)

以下十八名同学的行为构成考试作弊

1.2014年9月20日应用技术学院2012级学生王勇在《钻孔护壁与堵漏》考试中替应用技术学院2012级学生李俊峰考试。

2.2014年9月20日应用技术学院2013级学生石桦楠在《工程力学》考试中替应用技术学院2013级学生李岩琦考试。

3.2014年12月23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2级学生李雪健、耿立坚、许福冬、俞宏曦在《模拟电子技术基础》考试中携带手机。

4.2014年12月23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3级学生吴雄、2014级学生吴雨桐在《模拟电子技术基础》考试中携带手机,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5.2014年12月23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3级学生汪浩洋在《模拟电子技术基础》考试中开手机,同时携带纸条。

6.2014年12月23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2级学生高鉴、李特在《模拟电子技术基础》考试中开手机。

7.2014年12月30日文学院2012级学生陈子辰在《数据库及程序设计基础》考试中手机作弊。

8.2015年1月5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2级学生于洋在《操作系统》考试中携带手机。

9.2015年1月5日艺术学院2012级学生赵聪在《曲式A、B》考试中抄小条。

10.2015年1月5日艺术学院2011级学生李远哲、杨战在《艺术概论》考试中夹带小条并实施抄袭。

以下三名同学的行为构成考试违纪

1.2014年10月28日应用技术学院2013级学生赵鹏举在《汽车发动机原理》考试中携带小条。

2.2014年12月23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1级学生王森辉在《模拟电子技术基础》考试中携带纸条。

3.2015年1月5日外国语学院2012级学生赵子漪在《英国文学史》考试中夹带小条。

为了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各学院继续加强考试工作规范管理,务必将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做细做好,对于巡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学院积极整改,切实抓好学生考风考纪,认真完成余下的期末考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