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教师 > 考试安排 > 正文

中心校区(含农学部)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含重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重修)课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4  点击次数:

中心校区(含农学部)各教学单位:

现将本学期2017级、2016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两门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公布如下: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7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试工作定于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进行,考试形式为开卷。中心校区重修考试不单独安排考场,请到本学院考场进行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1;农学部考场安排详见附件2。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考试工作定于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00—15:00进行,考试形式为开卷。中心校区重修考试不另行安排考场,需重修的同学请到本学院考场进行考试,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3。

请各学院按照《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03号)的要求安排正、副监考人员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本次考试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中心校区每个学院派出一名正监考,其余正副监考均由相应的学院根据考场数派出;马克主义学院为农学部每个学院派出一名监考,其余正副监考均由相应的学院根据考场数派出。请各学院务必安排好副监考准时参加监考工作。

请各学院在2017年12月22日前将各考场的人数安排以及重修学生人数上报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85151045。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教务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