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教师 > 考试安排 > 正文

中心校区(含农学部)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数学课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  点击次数:

中心校区(含农学部)各学院:

根据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安排,中心校区(含农学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公共数学课期末考试将于第十七-十九周(2017年6月24日-7月7日)进行,请各学院的教学秘书按照考场及人数做好本学院考场正、副监考人员的安排工作,并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考试;重考考场的正副监考由公共数学中心安排,具体科目及日程见附件。

一、考试(重考)要求:

1.已在网上选课的学生必须带学生卡参加考试,并且在所选校区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2.缓考(请带相关手续)、重考均到本人所在学院的重考考场参加考试,否则没有成绩后果自负;

3.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都需在网上选课,否则成绩无效;

4.已结业离校的学生必须带身份证、成绩单方可参加考试。

以上要求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务必通知考生。

二、如有其它事宜可咨询数学中心潘老师,电话:85155357。

附件:1.

2.

教务处

     公共数学教学中心

         20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