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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简报(一) ——校长李元元和校党委副书记冯正玉巡视指导期末考试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06  点击次数:

2018年6月22日,学校召开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会议对考试工作各环节全面部署,大部分学院组织召开了监考人员培训会和期末考试学生教育动员大会。

本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于2018年6月30日拉开序幕,在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共同努力下,目前期末考试周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

一、校领导高度重视,校长李元元和校党委副书记冯正玉巡考指导工作

2018年7月4日上午,校长李元元和校党委副书记冯正玉在教务处处长刘鹤、学工部部长张国兴等陪同下,深入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对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考场进行了巡视,检查指导期末考试和本科教学工作。

本次巡视考场既包括公共课程考试,又涵盖了学院专业课程考试。在考场内,李校长检查了各考场的试卷命题、学生答题状况、考场布置以及考场环境等情况。巡视中李校长看到经信教学楼走廊里正在紧张复习的学生,仔细询问了学生们的学习情况,学业压力和考试复习情况,并翻阅了学生们的复习材料,同时针对大多数学生通过背诵标准答案的方式复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现象提出了要求,建议学生们从历史、从时事、从国际形势着手,小处看现象,大处看本质,融理论于实践,让马克思主义理论入脑,入心,并建议相关任课教师改变教学方式方法,拓宽思路,将这门课程的教授变为育人的过程,为培养能力强、素质好,思想坚定的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做出自己的贡献。

巡察考场后,李元元校长对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和平时的教学改革以及我校教室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李校长指出,我们要深入思考和研究政治理论课教学和考试改革,鼓励多实行开卷考试和分阶段考核,要重点考核学生掌握知识及运用知识的能力;要注重平时考核和学习过程考核,改变期末“一考定成绩”现象;要科学合理安排期末考试工作,保证学生考试期间合理的复习时间和基本的休息时间;要改善教室设施和环境条件,尽量为学生提供冬暖夏凉舒适的学习环境和考试环境。

二、考试总体情况和好的方面

1. 进入期末考试周以来,根据校级督导专家、教务处巡考人员、各校区巡考人员反馈的信息看,期末考试工作整体运行良好,较之前相比考试安排、考场管理、人员配备等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更为严谨细致,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有了明显好转和提升。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既保证学生有相应的复习时间,又力求避免出现学生的重修考试与正课考试冲突现象,学校统一安排各年级互不冲突的考试时间段,且原则上每个年级每天只安排一门正课考试。

2. 本学期各校区各学院基本都能做到将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做细做实,各场考试开始前基本都能做到清理书桌物品,包括书籍纸张、手机、书包等一律放到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主管学生副书记、辅导员都能到本学院考场巡考。监考人员大多都能按要求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巡回监考,不离岗、不闲谈、不吸烟、不看书报、不开通讯设备、不做任何影响考试的事情

3. 考务组织工作规范细致的做法有:

本学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为各考场学生配备了标有座位号的手机袋挂置在教室前面,之前学期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等为其考场学生配置手机袋。此举让没按规定而带手机入场的学生,在考试开始前将手机放入挂置的手机袋中。此举有效避免考试违纪事实的发生。

各校区考务工作组织严密规范,专门编印了正规统一的考试日程安排,体现了考试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各校区教务办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履职,走动监考,学生桌面清理干净,秩序井然。

二、存在的问题及有关要求

各学院能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安排期末考试,但在教学督导专家巡考中,发现仍然存在一些细节问题,主要有:

1. 个别考场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看手机、小声交谈或长时间在后排坐着等现象,未能做到不间断巡视考场。

学校要求各学院向主考及监考教师再次强调《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中第五章监考人员守则内容,监考教师提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公布考场座次图,认真组织学生彻底清理考场。考试期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巡回监考,不离岗、不闲谈、不吸烟、不看书报、不开通讯设备、不做任何影响考试的事情

2. 个别考场学生考试桌面放有笔袋(文具盒)等物品。

各学院在以后的考试中要继续强调《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纪律规范》(校教字[2016]83号),第五条:学生参加闭卷考试,只能带相关证件和必要的文具。如果已经携带笔袋(文具盒)、书、教材、笔记、纸张和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进入考场,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手机关机。

3. 个别考场对学生证件出具和查验不严格。

《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纪律规范》(校教字[2016]83号)中第三条:学生必须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入座,并将身份证、学生证放在座位指定位置以待查验。身份证与学生证缺一不可,凡遗失证件者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开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上应张贴该生近照,注明教学号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违纪情况公示

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2016〕395号)文件精神,考试作弊者将由学生工作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现将违纪行为通报如下:

以下20人的行为构成考试作弊:

2018年5月6日,数学学院2017级侯同学在《军事理论》考试中,夹带纸条。

2018年5月6日,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17级王同学、周同学在《军事理论》考试中,夹带纸条。

2018年5月7日,临床医学院2014级张同学、田同学在《皮肤性病学》考试中,夹带纸条。

2018年5月30日,外国语学院2017级祝同学在《体育》考试中替药学院2017级赵同学考试。

2018年6月12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级周同学、樊同学在《电磁场与电磁波》考试中,夹带纸条。

2018年6月12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级田同学在《电磁场与电磁波》考试中,携带手机并使用。

2018年6月12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级郑同学在《电磁场与电磁波》考试中,由考场外向考场内发送答案。

2018年6月16日,交通学院2015级宋同学在《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夹带纸条。

2018年6月22日,临床医学院2013级邵同学在《神经病学》考试中,夹带纸条。

2018年6月22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级刘同学、王同学在《数字信号处理》考试中,夹带纸条。

2018年6月22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级刘同学在《数字信号处理》考试中,携带手机并使用。

2018年6月22日,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级朴同学在《数字信号处理》考试中,将考试材料印在笔上并带入考场。

2018年6月23日,公共卫生学院2017级唐同学在《组织学与胚胎学》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

2018年6月26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级加同学、杨同学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考试中,携带手机并开机。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