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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吉林大学2017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点击次数:

校发〔20185

校内各单位:

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促进人才的个性化发展,规范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和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学校对2017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工作进行了调整改革,制定了《吉林大学2017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工作方案》,并经201812日学校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2017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工作方案

 

 

吉林大学

2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