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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拟接收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条件及考试科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2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接收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及考试科目,2016级各专业代码库予以公布。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务处转专业工作进程安排组织学生报名,并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11点前将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公章的《审批表》、《汇总表》及《排名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各学院拟接收2016级转专业学生人数、条件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2.2016级各专业代码库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