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开展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依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现将2016级本科生考试选拔转专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执行“规定时间,公布计划,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的原则。在本次转专业工作中继续实行考试按大科类出题、增设多个平行志愿的改革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转专业选择机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试选拔转专业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主要由教务处教务科承担,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相关人员担任,负责组织本学院拟接收学生的转专业面试和学习能力的综合考核。监督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成员学院拟定,负责对面试选拔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学院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组成报教务处备案。
三、组织报名工作
(一)学院制定接收计划
学院之间转出和接收专业人数应分别达到各学院2016年各专业招生总数的15%。除特殊专业外,各专业都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比例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
(二)报名事宜
1.2016级在籍本科生考试转专业工作将进行网上报名,并于开学前即2017年2月25日组织考试,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操作。
2.学生可以在同一大类中兼报1—3个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志愿,作为平行志愿,不可以跨类兼报。报名时,学生应当选择是否平行志愿100%优先,即如果出现前一个志愿进入接收计划的120%,并且后一个志愿也同时进入接收计划的100%范围的情况,选择“是”则优先调整录取后一志愿;选择“否”则在前一志愿进行录取工作。
3.学校按专业对申请转出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按照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公共选修课、体育课成绩不予以计算在内,但须考核合格),择优推荐。学院须将学生排序名次张榜公布,同时报教务处,并提前把排序推荐办法告知学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网上报名,由学校审查,学院确认,择优推荐:
1.通过高考统一录取的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未转过专业的。
2.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无违纪及其他纪律处分。
3.按学分绩点排名择优排序推荐,报名参加转专业考试的人数不应超过该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25%。
4.符合拟转入专业当年国家和学校所规定的各项招生要求(含体检标准)。若拟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有特殊要求,学生还必须满足其要求。
5.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申请考试转专业的自主招生学生,应当严格限定在与其学科特长相适应的专业范围。
6.高考文科类考生不可申报转入高考理科招生专业,但高考理科类考生可申报转入文科招生专业。
四、不予转专业情形
(一)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二)经我校选拔录取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
(三)定向培养、保送生、特招生。
(四)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五)有转学经历者。
(六)教育部不允许转专业的其它情况。
五、考试选拔与录取办法
(一)综合推荐成绩
综合推荐成绩由转专业考核笔试成绩及学院面试表现评定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推荐成绩最后的核准由学生转入学院来完成。其中学校组织的转专业笔试成绩占综合推荐成绩的60%,学院面试表现评定成绩占综合推荐成绩的40%。
对于高考录取同批次专业的学生如申报从高分录取专业转入低分录取专业,学校将在录取阶段适当予以考虑。
(二)笔试组织及考试科目
转专业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大学外语和综合科目两科,其中大学外语100分,占转专业笔试总成绩的40%;综合100分,占转专业笔试总成绩的60%。
大学外语及综合科目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大学外语、高等数学以现有大学所学知识为主,综合考试命题注重考察学生现有知识和能力,其余科目以基础知识(高中阶段知识)为主。
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及各科所占比例下表:
综合卷 种类 |
所含科目及所占比例 |
建议对应的 学科门类、学院、专业 |
科目一 |
科目二 |
人文类 |
语言文学基础,65% |
历史学基础,35% |
哲学、文学、历史学 |
政法类 |
语言文学基础,65% |
法学基础,35% |
法学、政治学、外交学 |
经管类 |
高等数学C,65% |
政治经济学,35% |
经济学、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物流管理 |
物理类 |
高等数学B,65% |
普通物理,35% |
理学、工学、地学、信息学 |
化学类 |
高等数学B,65% |
普通化学,35% |
理学、工学、地学、农学 |
医学类 |
普通生物学,65% |
普通化学,35% |
医学,农学、生命科学 |
各学院应根据各个专业的授予学位门类及专业特点,从上述综合卷中选定其中的一类。
(三)本次转专业考试仍将采取以转专业考试笔试成绩作为转入的选拔依据,以第一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专业排名作为转出选拔依据。
考试成绩评定结束后,学校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笔试成绩和单科与总分面试最低控制线,并根据学生转专业考试笔试总成绩,以及各专业转出计划数,参照学生所报志愿次序,按专业接收名额的120%向有关专业提出建议人选。
(四)接收学院的选拔考试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注重考察学生学习新专业的潜在能力和特殊专长,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有序评定。
学院按照接收计划和综合推荐成绩最终确定拟录取人选。
(五)学校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布。
六、转专业要求
学生转专业后,在转入的新专业同一年级就读。跨学科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可根据学院意见及学生本人意向确定就读年级。转专业学生必须补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一年级应修课程,接收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对转入的学生加强指导,帮助学生尽早补齐所缺课程。
七、转专业考试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6年12月19日下班前各学院上报《专业录取计划库》(附件1)和《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专业代码库另行下发。
(二)2016年12月22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三)2016年12月27日上午12时—2017年1月18日上午12时,符合条件有意愿转专业报名的学生可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填报相应的转专业信息。过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相关信息。
(四)2017年1月20日前各学院2016级学生考试成绩登录完毕,1月23日起教务处对所有预报名转专业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
(五)学生2017年2月16日下午14时—2月20日上午12时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预审核结果,确认相关信息,并打印《转专业审批表》留存。
2月22日下午13时-2月23日下午20时,学生可登录http://www.hwlxkszx.com点击页面左侧“准考证查询”信息栏,选择吉林大学2017年转专业考试准考证,输入教学号进入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六)各学院教学秘书2017年2月14日起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预审核结果,于2月15日下午15时前在系统上确认并提交。2月20日前对系统生成审核后的专业排序、学生预报名统计情况下载并公布。
2月21日上午11点前将由教学副院长审批签盖公章的《审批表》、《汇总表》及《排名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七)2月25日学校组织转专业考试。学生各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将在学生准考证上注明,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八)考试成绩公布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为保证本次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遵照以上工作程序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务科,王彦飞 电话:85166415
附件:1.专业录取计划库
2.拟接收转专业情况登记表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