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5 点击次数:
校教字[2015] 5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实习教学质量,加强实习教学经费管理,提高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效率,学校教务处与财务处共同修订了《吉林大学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原《吉林大学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9〕108号)同时废止。
附件:《吉林大学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