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原站未使用资料 > 处发文件(原站) > 正文

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4-04-16  点击次数:

校教字[2014]31

 

为推进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实施,不断提升拔尖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特制订“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质量提升计划”(以下简称“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建设目标的要求,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培养拔尖人才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深化教学研究与改革,探索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学生(简称拔尖学生)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拔尖学生的培养质量。

    二、实施原则:

    1.借鉴国内外一流高校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模式和培养方法,继续打造人才培养特区,实行精英化教育。

    2.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拔尖学生培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高水平的拔尖学生教学团队,创新拔尖学生培养机制。

    3.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拔尖学生培养措施和途径,重点推进培养模式改革、条件建设、国际化培养等,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拔尖学生培养体系。

    4.为“质量提升计划”的实施营造有利环境,提供各种政策的保障和支持。

    三、主要内容:

1.培养模式改革

1)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授课、讲学:

a.开设全英文专业课程

b.针对学科前沿热点问题的专题课程、学术报告等

c.引进国外一流大学优质课程

2)推进人文素质教育。聘请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专家、学者授课或举行讲座。主要内容可包括哲学、社会学、音乐、文学、建筑学、经济管理等方面,打造拔尖学生的复合型知识结构,提升人文素养。

3)成立各学科“专家委员会”,进行学业指导以及组织“拔尖班”学术交流活动。如:“名师午餐计划”、文献研读俱乐部(Journal Club)等。

4)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组织各学科相关教师及管理人员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由教务处组织专人评审,对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奖励。

2.师资队伍建设

1)开展双导师制。聘请国内外高校的知名学者为拔尖学生的学业导师和科研导师,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及科研。

2)组织优秀教师、管理人员赴国内外高校研修培训,提高“拔尖班”教学水平和管理层次。

3)聘请优秀青年教师担任试验班班主任。班主任为拔尖学生提供课程及学术方向等咨询与建议、学术活动的组织及通知、学生学术动态的管理与信息收集、协助奖学金的评定等。

3.学术交流与科研训练

1)参加国内、国际各类学术会议。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视野,感受科研魅力,提升学习热情与责任感。

2)赴国外一流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科研训练。组织学生在世界名校的一流实验室开展短期科研实践,与一流学者亲密接触,感受学术氛围,提升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3)鼓励学生开展自主科研。组建拔尖学生科研团队,参加国内、国际的各类竞赛,如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等。鼓励教师自主设计科研课题,引导学生开展自主科研,资助学生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申请科研专利。

4)组织学生参加国内高校教学实习及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打破地域限制,拓展知识面,鼓励与国内各高校的师生进行交流互访。

5)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学术报告和演讲等交流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学生将自己的科研进展进行学术小结以及科研成果进行总结并交流,邀请专家学者担任嘉宾负责点评。

4.教学条件改善

1)建设拔尖学生专用教室。通过改造部分教室,配置一流硬件设施,为拔尖学生打造一流学术环境。

2)改善实验教学条件,满足学生开展高水平科研训练的需求。

3)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拔尖计划网络管理平台,由职能部门、培养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管理,整合网络课程、开展师生互动、提供档案管理等信息。

5.设立奖学金、奖教金

1)设立拔尖学生专属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及科研能力优异的拔尖学生。

2)设立“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奖教金。奖励在推进“拔尖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优秀教师(任课教师、指导教师、班主任等)及管理人员(教学、学生管理人员)。

    四、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由吉林大学“拔尖计划”领导小组兼任。

2)专家组:由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基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组成。

3)工作组:由实施拔尖计划各学院主管人员及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2.政策保障:

“质量提升计划”根据主要内容开展的各项改革与建设项目建立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保障“质量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

3.经费保障: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拨到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经费,设立各“质量提升计划”专项项目,为不断提升拔尖学生的培养质量给予经费支持。

(吉林大学于2014416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