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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与时俱进 规范创新

发布时间:2016-10-05  点击次数:

张文显

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教育: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包括法理学(法哲学)理论和各个部门法学的基本理论教育,用科学的法学理论武装 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法律价值观,权利义务观。二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先进的、民主的、理性的法治观,养成信仰法治、践行法 治、维护法治、为法治而斗争的法律职业精神。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教育,使学生深刻理解我国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和时代精神,把握以宪法为核心构筑起来 的法律体系及其各个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四是比较法律教育和国际法律教育,即培养学生树立法律多元观和国际法治观,认识国际法在构建和谐世界、 促进全球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运用国际法律维护中国融入全球化和实施和平发展战略中的各种权益。五是法律程序和法律方法的教育和训练,培养学生 树立程序意识、熟悉法律程序,掌握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明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就是为了适应上述五个方面的基本教 育。其中法理学这门核心课程主要承担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方法的教育的目的和任务。由吉林大学张文显教授主编的《法理学》教材较 好地实现了法理学课程的目的和任务。这本教材是国家“九五”规划重点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1999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第一 版,2002年荣获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2003年在较大幅度修改的基础上出版了第二版,并被列入国家“十五”规划重点教材。2007年1月出版第三 版,新版法理学是2003年首批立项的国家精品课程“法理学”的教材形态,也是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教材。

本教材在编写和修订中,我们始终注重与时俱进,规范创新,因而使本教材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适应法律发展和法学教学需要不断更新教材。从1999年到2007年,《法理学》已经有了三个版本,做到了理论、体系、方法的与时俱进。我们的时代是 一个改革开放的时代,经济、政治、文化、国际关系每年都在发生着巨大变化,社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速,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期,与此相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法 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因而,法学教材也必须与时俱进,其内容要跟得上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社会和时代需要。同时,教材在使用过程中也 会在内容、篇幅、风格、文字等方面显现出新的缺点和不足,需要改进和提高。所以,我们十分注重更新教材内容和形式。每隔几年就修订一次,做到与时俱进。

2003年出版的第二版与1999年出版的第一版比较,有几个显著的变化:第一,在论题上,追踪法理学研究的新课题,增加了法律方法、法律职业、法与人 权、法与经济全球化、法与生态文明等新论题,更新了教材原有的论题体系。第二,在理论上,总结国内外法理学理论研究成果,在法学教育、法的渊源与形式、法 律程序、法治与法治国家、法的作用和价值、法与利益、法与科学技术等问题上有所突破或创新,并更新了教材的理论体系。第三,在结构上,根据理论的内在联系 和法治的现实情况,对编、章顺序作了合理的调整。第四,在编写技术上,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经典著作的引文全部按照最新版本订正,外文原著有中译本的尽 可能引用中译本,法律法规条文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情况作相应调整,等等。

最近出版的第三版与第二版比较,又有新的进步。第一,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产生、发展、以及各个阶段的理论成果做出了系统而简明的陈述和概括,展示马克思 主义法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不断创新的理论品格和魅力,增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感召力。在论述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同时,科学概括在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论中蕴含的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博大精深,增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吸引力。 在保持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国外法学理论教材的编写经验,借鉴其具有普适性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力争使法理学教材在世界范围内有较大的影 响力,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传播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二,更加突出遵循教材规律,实现法学理论体系与知识体系的有机结合,教材通过严谨的逻辑论证、充分的 事实说明以及准确的实践规律的把握和判断,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渗透到教材的相关章节,实现法理学知识形态的中国化、时代化转化。第三,充分注意 法理学教材在法学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其在大学生和法律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统一,展示出法理学作为法的一般理论、法学的基础理论、法学的 方法论与法理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形态的一致性,体现法理学四个核心知识模块的有机统一,即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运行体制和机制、法律程序和法律职业方法的有机统一。第四,更加突出以学生为本,从学生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根本利益出发,强调学生是教材这种教育 产品的消费者,通过教材来接受法学知识、思想和方法,因此,供学生使用的教材必须是高质量的,即具有鲜明的理论观点、丰富的思想含量、较高的学术品位,贴 近学生,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对学生具有说服力、吸引力和亲和力,并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

二、创新规范,提高规格。本教材自始至终力求做到内容进步、技术规范、形式实用。内容进步,就是每一新版本都要有新的论题,即使原有论题也要有新思想、新 语言、新表述,而不是简单炒剩饭,或者对原有的教材照抄照搬。技术规范,就是要按照教材的规格、而不是专著或讲义的规格写作,语言一定要规范,要简明扼 要,逻辑严谨,层次分明,各种标点符号的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的标准,并尽可能在技术上与国际出版物接轨。形式实用,主要体现为:一是深浅适 度,教材既要有较高的学术品位和思想含量,又要与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接受能力相适应。二是教材附有关键词、关键概念索引和主要参考书目,方便学生快捷地检 索和查阅教材内容和课外学习。三是每册教材附有习题集光盘。习题集包括与教材同步的习题、综合训练习题、司法考试试题、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试题等,便于学生 有重点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四是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上提供大量的法理学教学资源、专题数据库,供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参考;同时开办了“正来学堂”,为学生们讨论法理学问题、交流学习体会和研究成果提供平台。

三、坚持兼容并包,合而不同。我们认为,在法理学的很多论题上,都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这是学术繁荣的景象,也是学术和谐的景象。为此,在阐述本书作者自己 的观点之前,我们尽可能将法学界、学术界有一定代表性的观点进行简要介绍;阐述我们的观点之后,我们也提示读者:(1)本教材只是提供了诸多观点中的一 种;(2)对于我国法学理论和法制建设中的前沿问题,我们试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为参照,以对理论和实践发展的 前瞻为理想,阐明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的正确程度和应用价值有待实践的检验;(3)各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把本书的观点作为有一定代表性的观点在课堂 上讲授,但不强求大家接受;(4)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把书中的观点与其他观点进行比较,并进行讨论和争鸣,以吸收包含在每种观点中的科学因素和真理价 值。这样做,可以使学生在各种观点的比较中受到更大的启发教育,获得更多的学术营养。

四、团队精神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参与本教材编写的人员来自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 学、清华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教育和研究机构。他们都是活跃在法学教学和科研第 一线的教师,其中既有学术造诣精深、为人为学人皆称颂的老专家,又有富有创新精神、治学严谨、笔耕不辍的中青年学者,还有在法理学教学和科研中崭露头角的 学术新人。编写组最大的特点是其成员不是由哪个机关或领导卷定的,也不是临时搭建起来的,而是在长期学术交流与合作中形成的学术群体,这个群体体现了学术 上的五湖四海与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这是编好教材最为重要的基础。

除此之外,我们还注重吸收编写组外广大教师学生的评论和修改意见。每一次新的修订过程中,编写组都要到各地调研,征求法学院系教师和学生的意见,特别是批 评性意见和修改建议,把教学第一线的意见充分吸纳;都要召开若干次全体会议,进行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发挥集体的智慧;注意总结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学理论教 学和研究的最新成果,总结法理学教材建设的最新经验;对某些实践性较强的论题,我们还征求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通过这些工作,力争使本教材在体系上、内容 上、风格上保持先进性。

教材建设是法学教育永恒的任务。没有最好的教材,只有更好的教材。深望全国各地法学院系的师生和广大读者在使用本教材的过程中不断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帮助我们不断更新和完善教材,使之更加先进和实用。